為積極回應群眾新期盼,不斷提高基層服務群眾的水平,包頭市東河區全面整合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,推動資源服務下沉,確保基層有人有物有權辦事。
一、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,更好服務群眾,讓居民“省心”。緊扣重點工作重點事項及公共服務,為鎮和街道賦予行政權力、明確公共服務事項、建立《“四辦”事項清單》,給鎮和街道擴權,規范辦理流程及要件,使鎮和街道在地區治理、服務弱勢群體、社會保障、醫療衛生、臨時救助上“說了算”,減少審批流程和環節,直接服務群眾,更好地回應群眾的期盼,約束并提高了鎮和街道辦事效率,使服務群眾的舉措提檔升級。
二、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,加強區域治理,為基層“撐腰”。鎮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,以鎮的名義開展執法工作,實現一只隊伍管執法。街道延續實行“3+X” 聯動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模式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隊、市場監督管理所屬于屬地管理常駐街道的部門,公安派出所根據工作需要派員保障執法,“X”部門根據鎮(街道)需要及時安排力量參與,確保快速處置及時到位,為鎮和街道“撐腰”,進一步加強了區域治理。
三、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,釋放基層活力,給基層“鼓勁”。通過為街道增加編制進行單列管理、綜合考慮人口總量、區域面積、承擔重點工作任務等因素合理調配編制資源等措施,進一步統籌使用各類編制,加強編制的統籌調配和動態調整。通過創新鎮和街道人員編制管理、及時補充人員、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、規范借調人員管理等措施用好人員,賦予鎮和街道更加靈活的用人自主權,及時為鎮和街道補充人員,進一步調動了基層干部隊伍積極性,激勵干部擔當作為,激發干事創業的激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