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強化責任意識,加強紀律作風建設。堅決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,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全會上重要講話精神,落實“兩個維護”,以“嚴”為工作主基調,強化教育、監督和管理,堅持抓早抓小抓常,從嚴狠剎“四風”,持續改進作風,樹立機構編制部門良好形象。
二是強化制度意識,完善內部運行機制。鞏固和拓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和市委第三巡察組常規巡查成果,將2020 年確定為“制度建設年”,結合實際,全面修訂完善市委編辦機關管理、黨支部建設、機構編制業務等相關制度,實現以制度管人、以制度管事、以制度管權。
三是強化法治意識,貫徹依法治編理念。采取多種形式,深入學習宣傳貫徹《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》,依據《條例》規定,對《編委工作規則》《編辦工作細則》以及其他已制定的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文件進行修訂完善和執行,著力推進機構、職能、權限、程序、責任法定化,切實把機構編制工作納入到法治軌道。(供稿人:宋占軍 包全勝)